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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升级版新规来了,你关心的城镇污水处理在这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7 15:20:50    浏览次数:105    评论:0
    导读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湖北省计划到2019年,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同时,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湖北升级版新规来了,你关心的城镇污水处理在这里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湖北省计划到2019年,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同时,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


    湖北升级版新规来了,你关心的城镇污水处理在这里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根据湖北省水处理实际提出了10项工作重点分类部署。对城市污水处理重点提质升级,对乡镇污水处理重点补短板、全覆盖,力争用两年时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住建领域水生态环境支撑。
     
      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与削减效益,加快汉江中下游、清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区域内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除了强调生活污水处理外,通知亦明确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确保各市(州)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积极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确保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具体目标为,2019年底,湖北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按照受纳水体水质标准要求执行更高标准。同年,敏感区域、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以及水质未达标、劣V类水体所在的汇水区域完成提标改造任务。2020年底,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治污水。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持续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状况摸底调查,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形成以地市治理、省级检查、国家督查三级结合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各设区城市建成区按国家要求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并逐一编制整治方案。
     
      保供水。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的工程建成后、交付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清洗消毒单位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经法定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抓节水。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要加快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确保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力争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 级及以上要求。
     
      排涝水。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要求,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强化项目支撑,加快推进实施,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提高雨水滞、渗、蓄能力,实施净、用、排措施,达到综合利用目的。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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